日前,邻水县检察院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并成功化解了一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信访人陈某于2014年12月向邻水县检察院要求加倍退还其在1994年被该院隔离审查办案期间被要求缴纳的水电费500元。
2015年1月,该院基于公平原则,按照银行存款利率计算了利息后向其退还了1000元,陈某也当场表示息诉息访。但是没过多久,因其心里不服,又到该院上访讨要说法,其质疑当时该院向其收缴办案期间的水电费500元没有法律依据,并且要求加倍赔偿。经该院控申干警多次做释法说理和疏导工作,陈某仍然不服。
该院遂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该项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其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同志参与该院对陈某的答复座谈会,社区居委会的同志对其在法、理、情方面进行分析说理,并且该院控申干警代表当时的办案人员(已退休)就当时的办案不规范行为向其真诚道歉,最终陈某的心结完全打开,其表示彻底息诉息访,绝不再纠缠检察机关。该院引入当事人社区居委会这个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取得了圆满成功。(沈明均 冉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