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成年少女成为QQ好友仅一天,竟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11月3日,邻水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被告人李清寿向邻水县法院提起公诉。
李清寿现年28岁,系邻水县某水泥厂工人,妻子常年在外务工。为打发夜晚寂寞时光,李清寿经常用手机上网与人聊天,并通过QQ软件搜索“附近的人”,希望以此认识女性网友,进而找机会与女网友发生性关系。
2014年9月6日22时许,闲得无聊的李清寿便用手机上网寻觅目标。家住附近的邻水某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游智,此刻也独自一人在家上网。很快,李清寿请求加游智为好友,游智不加思索就同意了。涉世未深的她哪里知道,危险正一步步逼近。只经过简单地闲聊,李清寿便轻易获得了游智的信任,了解到游智的家庭地址。
9月7日19时许,李清寿得知游智独自在家,邪念顿生。他来到游智家,与游智寒暄了几句,便强行将游智抱住,不顾其呼喊、抓、咬,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在抓扯中,李清寿左胳膊被游智咬伤。
李清寿离开后,游智随即向邻水公安报警。次日,李清寿被邻水公安局抓获归案。(吴远明 石英 四川法制报记者 雍剑波)
(文中涉及人员均为化名) |